李媚:法大往事【点赞青春第29期】

比较法学研究院 李媚

又快到一年一度高考日(在昌平的日子,每年高考纪念日会跟宿舍的傻妞们去“高耸”的亢山上引吭高歌一曲),细细想来,与法大结缘已十余载,感谢也庆幸十三年前自己做的那个决定。从2003年来到军都山下,法大校园,在这里,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快乐而充实。军都山下,法大校园,春华秋实,使我成为了一个真正有理想的人,一个有趣而生动的人。

已故梅贻琦老先生的真知灼见“大学者,非有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用在法大身上再恰当不过。大师的云集的法大,不但是知识殿堂里的引航人,也是灵魂圣殿中的掌舵者。这里,每每都有挤爆的课堂和讲座为我们奉献出一场又一场思想的盛宴。

犹记得,大一那年,在姚新华老师的引领下,民法总论课上初尝研习民法的滋味,那感觉,有如初恋的味道,新鲜而让人欢欣雀跃。法大校园从来不缺高质量的讲座,只是那时一食堂门口还是跟北大一样的三角地,贴满了各种讲座海报,入学之初,就有幸聆听过“京城四大卫”有关司法改革的精彩演讲与辩论。记忆中,梁慧星老师和徐国栋老师有关民法典制定物文主义和人文主义之争,也曾在礼堂面红耳赤。

大二了,每次早起占座未遂,就只能搬着小板凳硬挤进朱庆育老师的债与合同法和物权法的课堂。谈笑间,在金庸武侠中明白了物权法定的意义,明白了物权变动公示的重要性,知识浸润所带来的愉悦完全让人忘却了坐板凳上四节课的腰酸背痛。

大三,如果你听过方流芳老师的侵权行为法,就会明白还有这样一种有趣的教学模式,叫案例研讨。也是在这一年,获得了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江奖,第一次站在大礼堂的舞台上,那一刻,真正感受到民法就像是博大的海洋,“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内心暗暗许下心愿“我将与民法终生为伴”。跟德高望重的江平老师一起按下的纪念手印现在仍然挂在家里最显眼的位置,在自己也成为了民法教师后,对我而言,那确是一种激励,是一份内心的责任和鞭策,“法治天下”、“只向真理低头”是镌刻在每个法大人心里的人生信仰。

大四也曾亲历“考研狗”的生活,那是痛并快乐的日子,想起初冬的清晨天还没亮就起床占座,想起图书馆的门被我们挤破了好几次,想起床单一铺先占一排座位的英姿,付出的都值得。2007年6月,我们在泪水中告别了军都山,告别了法大,人生若只如初见,若一相见便无别离,该有多好。我如愿去到了蓟门桥下、小月河畔的学院路研究生院,有幸遇到了人生的导师丁玫老师,在她慈母般的关爱中,三年后踏上了去意大利攻读博士学位的征程。

也在这里,军都山下,法大校园,结交了一辈子的挚友。我们一起奋斗,轮番早起占座,在走廊里借着昏暗的灯光挑灯夜读,一起背四级单词,一起复习司考,当然也曾因为争论“是否能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善意取得”而面红耳赤,也曾挤在一起看那时才刚流行的“康熙来了”,也曾只买一本《梦里花落知多少》大家轮流赏阅,也曾周末夜聊到凌晨三四点,一觉醒来“日上六竿”东门外蜀园水煮鱼走起……年少时的朋友是陪伴你一起成长的伙伴,珍惜彼此,友谊的小船绝不会说翻就翻。无奈时光总不会因为你而片刻停留,现在分隔几地,每每想起来,内心还是温暖,可喜的是也时常拖家带口相聚,仍然能五六个人窝在一张床上聊到半夜。

岁月如歌,一路走来,有家人的支持,恩师的教诲,爱人的陪伴,好友的鼓励。庆幸自己又回到了昌平的军都山下,回到了我挚爱的法大,回到了梦想起航的地方。经常跟同事们打趣说,回到法大,是一种情怀,一种你在军都山下成长过、奋斗过、笑过、哭过才能体会的情怀。青春固然好,但总敌不过岁月的脚步,祈愿同学们珍惜在军都山下、法大校园的美好时光,踏踏实实过好每一天,定不负光阴。附《罗素自传》中的一段话与同学们共勉:

我为何而活?

三种单纯而极其强烈的激情支配着我的一生,

那就是对爱情的渴望,

对知识的追求,

以及对于人类苦难痛彻肺腑的怜悯。